作者写得太好了,文笔流畅,情感克制,滴水不漏,作为小短篇来说阅读体验极其舒畅。故事的切入点很迷人:主角作为一只失眠的鬣狗,跟另一只蝙蝠在夜晚因为一杯相同牌子的啤酒,悄然敞开了白日里绝对不敢触碰的心扉。
故事里最高潮、也最惊艳的情节,莫过于两人在废弃剧院里对《罗密欧与朱丽叶》的那场戏。戏里,二人脱下平日里贵族的身份,只剩下纯粹拉扯的爱意;戏外,两人褪去白日里待人的面具,只是羞赧地扮演着最真实的自己。这种戏内戏外的互文极其丝滑流畅。
说实话,在读到进入废弃剧院这一段时,我内心其实挺害怕作者按捺不住,把这里写成两人赤裸裸的独白。很多人到了这种极其容易上头的场景,都难以克制地让情感流溢,所以才更显得这位作者拥有文字工作者的美德。两人之间的互动自始至终都是点到为止的、试探且纠缠的,精准地停留在初次见面的边界和自我共鸣的吸引上。这也再次印证了那个道理:情色永远比色情更具吸引力。
在经典作品里找一段情节来诠释自己的故事,是一个非常讨巧的手段,正因为有用又迷人,所以才说它讨巧。如果放到长篇里,可能只能有一段这样对照的高潮,通篇都这么干反而会让读者产生审美疲劳,但在短篇里作为爆发点就极其完美。这也是我最喜欢这篇故事的地方——一夜过去,故事停在了刚刚好的位置。鬣狗会不会打给蝙蝠呢?作者没有给答案,于是故事就在读者心里留下了一个痒痒的期待。